因疫情原因未能參加本次筆試的考生,請于3月14日至3月17日向各考區(qū)教育考試機構提交退費申請及證明材料(具體要求詳見各考區(qū)公告)。經審核確認后報名費將按原繳費渠道全額退回,已通過的筆試科目成績有效期自動延長半年。超過受理時限,視同自愿放棄。
3月14日前已接到相關考區(qū)考試機構推送的關于已確認符合退費條件的手機短信的考生,無需再提交個人申請,由考試機構統(tǒng)一辦理。
浙江省教育考試院
2022年3月12日